首页 > 行业资讯 > 新疆玛纳斯县法院用短信群发机提高执行效率
新疆玛纳斯县法院用短信群发机提高执行效率
发布日期:2010-05-28
为着力提高执行队伍快速反应能力,积极动员督促更多被执行人自觉主动到法院履行法律确定的义务,新疆玛纳斯县法院给执行庭配置了一台群发短信信息提示发送机,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执行工作人力、财力、物力资源的浪费,提高了法院执行工作的管理效能和办案效率。

    据了解,该院利用群发短信信息发送机突出体现了如下工作效能:

    首先,执行工作快速反应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用信息发送机及时给全院执行干警通知事项、安排工作、明确任务、提出要求,并保持特定情况下通信中断的双轨制通信联络,要求外出办案人员互相通报有关情况,杜绝管理上的疏漏;

    二是在当事人提供有价值执行线索时,及时通知案件承办人或就近办案的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寻查被执行人或可供执行标的物,防止因贻误执行时机而导致执行工作被动;

    三是由执行办案人员或内勤组运用信息发送机给每个被执行人手机上群发督促履行义务的通知信息,要求被执行人接到通知信息后主动到法院接收履行执行义务通知书或自觉履行义务。既节省了逐个通知被执行人的联系时间,又减少了派车派人往返履行义务的费用。

    自2010年3月信息发送机启用以来,先后向被执行人通知履行义务160多人次,向执行干警告知工作事项340多人次。有6名被执行人在接到法院发送手机信息后,主动履行了给付义务;有12名被执行人到法院制订了履行义务计划书,保证了履行期限。

为保护用户信息安全,本案例使用的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采用了化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