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age contentType="text/html;charset=GBK" %> 利令智昏群发短信招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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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令智昏群发短信招嫖客
2007-04-02

为牟取非法利益,竟然用群发短信的方式招揽嫖客。3月26日,嘉定区检察院以涉嫌介绍卖淫对涂丽和蒋新提起公诉,法院判处涂丽有期徒刑2年,判处蒋新有期徒刑8个月。

    2004年,涂丽在杭州当“坐台”小姐时认识了承包发廊的蒋新。为挣到更多钱,他们来到上海。2006年8月,涂从小姐妹那里听说小丽(未成年人,化名)懂得装处女卖淫,就以6000元招募她做卖淫生意。

    涂、蒋两人从他人处得到了从网上下载的一些私营企业老板的电话等信息资料,用手机编制了“我有个表妹刚从老家来,人长得漂亮又白,是处女,愿意用她的人生第一次换你10000元”等内容的信息,群发给这些私营业主,遇到对方回电就与对方谈妥价钱,约定见面的时间、地点后让小丽冒充处女去卖淫。就这样,涂、蒋介绍卖淫7次并从中获利3.87万元。

    检察官认为,本案中被告人蒋新虽然没有直接与嫖客联系,但他明知涂招募小丽卖淫,也明知涂群发手机短信招嫖,为帮助涂介绍卖淫成功,使嫖客相信小丽是处女,还按照涂的指示去买了黄鳝血等各种材料。此外,他与涂共同花用小丽的卖淫费,所以是共同犯罪,对蒋应当认定为介绍卖淫的共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对此予以采纳,最终涂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金人民币4000元;蒋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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